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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次自评学院近期工作时间安排表

序号

时 间

主 要 内 容

1

6 月 14 日 (十五周星期四)

评建办下发第三次自评学院材料要求

2

6 月 18 日 (十六周星期一)

各职能部门从本次下发材料 3 中整理出本部门应向学院下发表格,将全套空表 OA 发到评建办严利处。

3

6 月 14 日 ~ 6 月 29 日

(十五周星期四~十七周星期五)

•  各相关职能部门向学院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收集、补充资料 ;

•  各学院(直属系)根据要求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出数据,并形成自评各项材料;

•  评建办与各相关职能部门协调、统一下发学院表格。

4

7 月 2 日 ~ 7 月 6 日

(十八周星期一~十八周星期五)

•  各相关职能部门整理、归纳并分割数据,并下发数据到各学院(直属系)。

•  各学院(直属系)形成自评各项材料。

5

7 月 9 日 ~ 7 月 13 日

(十九周星期一~十九周星期五)

各学院(直属系)进一步完善自评各项材料,完成《院长报告》、《自评报告》、《自评分项依据》等材料。

6

7 月 2 日 (十八周一)

校专家组集中检查部分院长报告、处长报告(电气学院、管理学院、人事处)

7

7 月 16 日 ~ 7 月 19 日

(二十周星期一~二十周星期四)

校专家组抽查学院自评材料 

8

7 月 20 日 (二十周星期五)

校专家组集中检查各院长(直属系主任)报告、处(部)长报告